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8月26日上午,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院党委成员、办公室、党建科、监察室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院长付继勇列席会议。党委副书记王复昆主持会议。
会上,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条款进行了集中学习交流,尤其是相较于修改前,变化较大或新增的条款,进行了重点学习交流。
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在建立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都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二是加大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显从严从重,“零容忍”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热潮。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全员学习,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抓好整改治理,把安全摆在工作首位,发现不足立即整改,把责任放在心上,把执行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