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1970年5月1日正式对外开诊。

1970年5月4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下文(豫发(1970)106号,关于再下放一批企事业单位的通知),由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下放正式职工63人组成驻马店地区六二六医院。院址平舆县,由于交通不便,豫南广大群众看病不方便,没有达到合理布局的目的。

1972年医院向驻马店地区和河南省委请示,在交通更便利的驻马店镇区选址建院。

1973年5月医院迁居驻马店镇。

1978年正式改名为驻马店地区精神病医院。

1988年医院明确为副处级单位,成立党委。

1997年2月地区编委批准医院增挂“驻马店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牌子。

2001年2月撤地划市后医院名称更改为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1年9月16日根据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构规格的通知》驻编〔2011〕45号,机构规格由相当于副处级调整为相当于正处级。

2011年10月9日根据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挂驻马店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的批复》驻编〔2011〕49号,市编办批准挂驻马店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

2016年10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挂豫南精神卫生中心牌子的通知》驻编〔2016〕33号,市编委批准挂豫南精神卫生中心牌子。

2017年10月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批准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

2022年综合医疗院区建成,开展综合医疗业务。

五十多年来,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勤俭办院,在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体委正确领导下,全院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实施“以精神科为主体,综合医疗和医养康结合为两翼”的发展目标,为把医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医院,大胆开拓,奋勇前进。